辽宁省委任命于国安同志为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会上,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呼延广玮宣读了《关于于国安、梁彦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任命于国安同志为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梁彦同志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郭平副部长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梁彦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综合协调能力。担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以来,团结带领全局同志不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现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非煤、工矿商贸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对于梁彦同志的工作,省委、省政府是满意的。由于年龄的原因,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梁彦同志不再担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于国安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经历多岗位锻炼,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考虑问题周到细致,处理问题积极稳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省委决定于国安同志任局长、党组书记,既反映了省委对安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省委对于国安同志的充分信任和肯定。希望同志们认真领会省委意图,在以于国安同志为班长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在梁彦同志打下的良好基础之上,努力使安监局的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取得更大的成绩。
郭平副部长代表省委组织部对省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定精神上来,确保省安监局主要领导的顺利交接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是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三是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增强作风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梁彦、于国安先后发言。
梁彦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的决定。于国安同志政治坚定,大局意识强,思路清晰,政策理论水平高,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善于谋大局、抓大事,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为人坦诚正派,作风务实民主,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衷心希望全局干部职工全力支持于国安同志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于国安同志为班长的局党组带队下,辽宁的安全监管工作一定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取得更大进步。
于国安表示,感谢组织的培养、教育和信任,也非常感谢省委、省政府对安监局班子建设的关心、关怀和支持,一定忠于职守、勤勉敬业,紧紧依靠大家的智慧和力量,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建设平安幸福新辽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于国安表示,在新的岗位上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增强政治定力,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二是重视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坚持团结共事,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四是坚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