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损贼偷盗24个轮胎获刑

06.08.2015  09:18

  8月5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盗窃案,两名损贼偷盗24个轿车轮胎予以变卖,害得8辆车抛锚,车主有急事也无法用车。

   轿车四个轮胎都被偷

  2014年3月27日早晨,刘先生从新城子街云峰小区家中出来,步行到小区10号楼西侧马路边,准备取之前停放在此的轿车外出办事。当刘先生走到自己轿车前,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刘先生说,轿车被人用砖头垫了起来,四个车轮胎全被人给盗走了。此外,前风挡玻璃上的两个雨刷器也不见了踪影。经鉴定,四个轮胎价值6000余元,两个雨刷器价值342元。

  随即,刘先生向沈北新区公安机关报了警。民警一路追查,发现近期在沈北新区多地曾发生轿车轮胎被盗案件,每次作案前后案发现场都有一辆可疑车辆出现。

   父母带儿投案自首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分析认为,这些轮胎盗窃案应为同一伙人所为,遂抽调刑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民警围绕着可疑车辆展开追查,最终锁定肖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4年3月31日,民警在沈北新区辉山街道某小区楼下将肖某抓捕归案。经审,肖某交代伙同张某先后在沈北新区、大东,抚顺市经济开发区等处,专门偷盗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的车辆轮胎等。

  民警找到张某家时,张某并不在家中,遂做张某父母工作,劝其儿子主动投案自首。2014年4月18日,在父母带领下,张某主动来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

   所得钱款全被挥霍

  经审查明,一个月时间内,肖某、张某共同盗窃作案8起,共盗窃8辆轿车轮胎24个,雨刷器2个,被盗物品价值38000余元。盗窃得手后,肖某、张某将轮胎变卖,所得钱款全部予以挥霍。

  案发后,警方追回了雨刷器2个,返还给了刘先生。与此同时,肖某和张某的亲属积极赔偿了车主们所有损失,取得了车主们的原谅。8月5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张某因有自首情节获轻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