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30.04.2015  09:33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活动年”、“农田基本建设考核”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鞍水发〔2015〕44号)精神,近日就2012~2014年省以上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存在的问题鞍山市进行了自查自纠。鞍山市水利局专门召开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分别就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省财政专项水土保持工程及市级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明确目标,真抓实干,加强领导,加强项目法人管理,优选项目施工队伍,提高设计质量,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弄虚作假行为,把工程质量当做头等大事,严格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