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阳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有轨电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公示

06.05.2015  20:05

  受沈阳新阳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沈阳新阳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有轨电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新阳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有轨电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辉山大街123-24号

  2、工程简介

  本建设项目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27672.8m 2 ,拟建设有轨电车及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110.37m 2 。本项目新建总部大楼、骨架成型车间、机械加工车间、整流站装配车间、线网设备制造车间、研发检测中心、有轨电车轻轨电车试车线网、无轨电车试车线网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主要产品为有轨电车转向架、交流牵引控制系统、全数字直流斩波调速系统、车内照明、有轨电车轨道铺设及全线通信工程及其他有轨电车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于2015年6月开工,2017年6月全部竣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现状情况调查、分析,找出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筛选,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3、在深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4、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5、提出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计划;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沈阳新阳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辉山大街 123-24 邮编: 110164

   联系人:王闯 电话: 024-24532719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曙光大厦 B 304 邮编: 110013

   联系人:黄工 电话: 024-23769511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 2015 5 6 2015 5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