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陈主任”黑急救车敛财40万被逮

19.01.2016  15:02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鹏报道警方近日在沈阳于洪某医院带走了一位“陈主任”。这位自称“医院陈主任”的男子3年来辗转各大医院病房联系业务,带着自己从外地买来的二手救护车从事急救车业务,3年非法获利40余万元。

  警方称:这辆黑急救车车里只有一个氧气瓶和吸痰器,患者乘坐这类急救车安全隐患极大。

  2015年12月,于洪警方接到一条举报线索,举报人描述,有人冒充120急救人员在于洪区一家医院内从事“黑急救车”的业务。

  很快,在走访过程中,一个自称是医院“陈主任”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

  “陈主任”在医院发放的名片上印着“24小时本院用车卡”、“康复用车接送中心”字样,还标明自己的急救车“车内有医疗病床、担架、吸痰器、监护仪、呼吸机、氧气等设施。专业担架人员上下楼,专业长短途转运,复查。可按病人要求配备医护人员……”

  但经过警方核实走访,于洪区这家医院并没有“康复用车接送中心”这个部门,也并没有“陈主任”这位部门负责人。

  1月8日晚,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于洪警方将正在于洪区一家医院非法从事急救业务的31岁马姓男子控制,并当场扣下一辆标有“急救120”字样的黑急救车。

  这名马姓男子介绍,他从外地一家医院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急救车,2013年开始,他为了招揽生意,走遍沈阳市各大医院,向病房内的患者发放联系卡,虚构自己是医院专业急救人员,并声称,自己车上有抢救设备。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他依靠这辆黑急救车非法获利40余万元。

  经过警方进一步调查,马姓男子既没有任何专业急救知识,在此之前也没有从事过医疗急救工作,这辆二手的急救车内仅配备了担架、吸痰器、氧气瓶等简单医用设备,并未配备医疗急救设备,根本不具备抢救的能力。

  在日常的运营中,马姓男子雇佣自己的一位亲属作为急救车司机兼担架工,自己以“陈主任”自居也充当担架工的角色。平日里主要往返于洪区、铁西区几家医院。

  目前,马姓男子已经被于洪警方刑事拘留。于洪警方提醒:黑急救车的出现虽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病患的运送需求,但巨大的安全风险不得不让人担忧。黑急救车一旦出现事故,受害的病人及其家属很难维权,因为车上抢救设施不全、又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一旦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突发状况,根本无法得到很好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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