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地税开出全省首张“营改增”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5月1日上午,沈阳市于洪区地税局首张代征纳税人销售二手房缴纳的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具。这标志着全省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地税代征二手房增值税实现平稳顺利上线运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的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
全市地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税总局和省地税局的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代征工作的主体责任,国税、房产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开展代征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纳税人面广的情况下,全市地税机关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市地税局成立了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密切协作。4月21日,市国税、地税局联合举办了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培训会议,国税各基层局申报大厅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地税各基层局房地产一体化大厅、纳税申报大厅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正式进行了对接,确保5月1日起纳税人顺利缴税、顺利开票。地税机关针对设在产权交易大厅的不动产交易税收代征场所和办税服务厅实际,根据纳税人办理业务量的需要,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增加办税窗口和办税人员,完善办税措施,确保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税。市地税局党组要求,从现在开始到下月征期结束,与“营改增”有关的单位和部门的同志原则上不安排休假,集中精力全力攻关,全力以赴打好“营改增”攻坚战。
为切实做好“营改增”的推进工作,于洪区地税局扎实做好上线各项准备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由区领导任组长,国税、地税、财政、房产、土地规划、银行等为成员单位,国地税兄弟同心,房产、银行积极配合上线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以赴,统筹落实到位。一体化征收窗口积极做好工作,提前准备,提前上班,提前进行风险压力测试,确保万无一失。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吴宏包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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