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安全法规 落实安全责任

10.03.2015  17:11

 

2月28日,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局长于文礼到会并讲话,副局长杨占兴、陆国方,局总工程师付海涛出席会议,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队(院)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杨占兴主持会议。

会上,陆国方作题为《学习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为我局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2014年全局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对2015年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部署。陆国方重点强调了学习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和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按错经费专款专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排查遏制火灾隐患,严格准驾制度,新常态下加强责任意识,抓好稳定工作等内容。

于文礼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六个未发生”的良好效果。要求全局负责安保工作同志要继续努力,继续实现“六个未发生”。于文礼对2015年全局安全保卫工作提出5点要求: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工作要时时抓紧、处处抓严,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同志要认真系统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二级单位和一线野外队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切实落实到实际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是落实分解安全责任,形成安全责任体系。安保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建立起一张工作、安全、责任的网络,层层落实岗位职责。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保科长、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都要负起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同时,负责具体安保工作的领导要给一把手当好参谋和助手,分解一把手的岗位责任。

三是强化监管,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各单位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把手每年至少2次真正深入基层,亲自参与施工一线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管领导更要经常深入下去进行安全检查,并善于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帮助解决和消灭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于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重大项目,一定要盯紧、盯牢,做好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是落实安保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到位。安措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机器设备的更新维护和施工工艺的升级改造。需要配备安全员的岗位一定要人员到位,同时维护安全生产岗位上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绝不姑息。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监管到位。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大对各项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