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的通知》(辽农办粮发〔2016〕261号)要求,经过市农经委专家组审核和现场复核,拟将沈阳第一粮食收储库等5家企业列入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详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如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委反馈。 联系人:荆美玲
电 话:024-22873988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2016年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目录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