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国土局对2015年生产矿山青山工程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26.10.2015 15:3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5年省厅下达铁岭市生产矿山青山工程治理任务253亩。接到省厅治理任务后,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于3月25日由张宝宏副局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确定了5家矿山为2015年青山工程治理单位,涉及4个县(市)区,计划治理面积551.7亩,高出省厅治理任务298.7亩。在市局的指导下,各县(市)区局积极努力,认真落实,组织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扎实有序的推进治理工作。截止9月底,5家矿山全部完成了治理任务,并提出验收申请。
10月12日,在张宝宏副局长带领下,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2015年青山工程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先后到铁岭县大甸子镇南康庄煤矿、西丰县新安煤矿、开原市庆云东来红砖厂、开原市玉民砖厂、辽宁昌泰矿业(煤矿)有限公司,用一周时间完成了验收工作。专家组一致认为,2015年该市5家生产矿山青山工程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设计,工作量投入实,治理质量比较好,全部通过验收。目前,全市2015年生产矿山青山工程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已上报省厅。
为鼓励矿山企业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积极性,增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意识,根据《辽宁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2007】98号)、铁市财发【2013】327号(关于印发《铁岭市生产矿山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对青山工程验收合格的矿山企业,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将配合财政部门按时返还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6.10.201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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