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2017年规范性、 政策性文件目录清单

09.12.2017  02:43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辽宁省教育厅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待修改和保留有效的目录》(2017年),并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这项工作是省教育厅按照省政府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知要求,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实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的有力举措。

  省教育厅在建立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并发布2016年目录清单基础上,连同2017年新制发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一并进行了今年清理工作,共涉及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94件,其中,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替代、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共25件,拟宣布废止、失效和待修改;依法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69件,拟继续执行。凡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自《目录》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省教育厅等行政管理的依据。待修改的文件,也将于近期修改后发布。

  (行政审批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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