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沈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实效

23.09.2018  18:4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市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集团17个,涉恶犯罪团伙91个;破获刑事案件264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27名;宣判涉恶案件4件,判决13人。

  沈阳市坚持以政治的高度、人民的立场、时代的眼光来谋划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动员部署,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13次市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健全责任体系,成立沈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沈阳实际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和重大事项报告、重点案件协调沟通等12项制度,压实责任,形成了组织穿透、逻辑闭环的领导架构和工作体系。有效组织推动,向13个区、县(市)和集贸市场、交通运输两个行业派驻了428名以公安为主体的督导工作队,在全市上下迅速形成了高强度推进、全过程督办的工作态势。通过开展常驻式、常态化督导,目前,累计发现问题2157个,已完成整改1819个。

  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沈阳市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强化线索摸排,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组织讲师团、政法干部、社区干部成立宣讲队伍,深入社区、学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政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海报77万余张,发放扫黑除恶“明白卡”360.72万张。同时,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调警等措施,果断出击,排除阻力,强力攻坚重大案件并强化依法办案。

  沈阳市还推进综合治理,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治本清源。将扫黑与除恶、打“”与治乱并进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逐步完善扫黑除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纪委监委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信息交流共享、双向并行移送制度,目前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排查线索207件,其中立案35起。同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已确定124个涣散村党组织的基础上,将涉案村干部所在的村也纳入到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范畴进行管理,实施“一村一策”,进行倒排整顿时限,确保年底前全部实现转化。此外,在突出中央明确的10个打击领域外,结合沈阳实际,拓展打击了“黑物业”“黑货代”等涉恶势力,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物流运输、动物卫生监管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