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贯彻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答问

21.06.2017  14:41


  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日前,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李玉赋接受采访,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时期产业工人指的是谁?为什么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答:传统意义上,产业工人是指在现代工厂、矿山、交通运输等企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分工和发展变化的实际基础上,我们认为,我国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围绕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等,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截至目前,我国产业工人有2亿左右,其中超过八成集中在第二产业,近八成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六成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三成具有技术等级,农民工占六成左右。

 

 

工会干部热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工会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责无旁贷、义不容总工会
全总领导来沈调研工会工作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何强、梁馨月)6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