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报考军校武警院校7月3日面试体检

22.06.2018  08:00

  6月20日,省招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考生于2018年7月2日15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2018年高考军检资格名单”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军检资格,并随时关注军检动态信息;具有参加军检资格的考生未按时参加军检视为自愿放弃。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8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倍划定参检考生范围(区分性别、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划线,解放军院校执行本科批次线、武警部队院校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部分院校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时,从已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志愿且未纳入军检范围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体补充。

  考生需要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本县(市、区,下同)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省招考办配合实施,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并由各面试组组长签字;不合格者要填写具体原因,并向考生说明。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当场向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提出复议,由复议组作出最终结论。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不予录取。


(责任编辑:贺晓雁)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