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八旬老翁为女舞伴4次起诉七旬妻子要离婚

20.09.2016  16:07

  沈阳八旬老翁刘大爷在跳广场舞时结识了一名六旬女舞伴儿,随后刘大爷出轨,和这名舞伴儿租房同居。为给这名舞伴儿一个“交代”,刘大爷三番五次将结婚已40多年的老伴儿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刘大爷和周大娘早年经人介绍相识,1969年10月登记结婚。如今,儿子早已成家立业,老两口都有退休金,衣食无忧。闲来无事,老两口总喜欢到自家楼下小广场去跳跳舞,锻炼锻炼身体。

  2013年8月,周大娘突然被共同生活了40多年的刘大爷起诉到了于洪区人民法院,说感情破裂了,性格不合,缺乏沟通和理解,要求和周大娘离婚。周大娘说什么也不同意。经法官工作,双方和好了,最终刘大爷撤诉了。

  不料,事情刚过6个多月,刘大爷又来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周大娘还是不同意,法院再次驳回了刘大爷的诉讼请求。

  2015年2月,刘大爷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这一次,周大娘才弄清刘大爷闹离婚的原因,原来刘大爷在外面有人了。即使这样,周大娘还是不想离婚。在庭审中,刘大爷拒不承认出轨,一口咬定夫妻感情破裂了,一心就想离婚。法院审理过后,再次驳回了刘大爷的诉讼请求。

  今年年初,刘大爷又一次以感情破裂起诉要求和周大娘离婚。主审法官赵萍多次沟通,刘大爷这才道出三番五次闹离婚的真相。原来,在跳广场舞时,刘大爷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小20多岁的女子。对方单身一人,身高一米七,刘大爷身高一米八多。刘大爷说,从来就没遇到过和自己跳舞这么般配的人,所以动心了。

  2013年,在周大娘到泰国旅游的时候,刘大爷和对方走到了一起。刘大爷拿钱帮着对方租了一处平房,搬到一起同居了。刘大爷说,对方是外地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全靠他每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因为对方有糖尿病,刘大爷感觉到了一定压力,想和对方分手,遭到拒绝。不得已,刘大爷才想和老伴儿离婚,想给对方一个交代。经法官劝说后,刘大爷有所醒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仍坚持让法官按驳回进行宣判,“这样也好给对方看看,不是我不离婚,而是法庭不判离,我也没有办法。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大爷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身体情况以及应尽扶养义务等因素,应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为宜。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刘大爷的诉讼请求。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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