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14.08.2015  16:55

  8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卫计委了解到,沈阳将出台《沈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办法》,规定沈阳市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指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补助的专项基金。《办法》明确,补助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资金规模原则上按照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同时,沈阳市鼓励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捐赠资金,捐赠方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将计入基金收入,统筹用于向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助资金。

  对于基金的支付范围,《办法》明确为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的费用。医疗机构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患者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可向经办管理机构申请补助。

  《办法》规定,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支付费用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