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潘利国为沈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潘利国为沈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潘利国同志简历
潘利国,男,1957年8月生,汉族,辽宁海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1976-1977年辽宁省铁岭县王千采石场知青
1977-1979年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大明一矿工人
1979-1992年辽宁省铁法矿务局晓南矿技术员、综采队长、生产科长、副矿长(1979—1983年在抚顺矿务局工学院地下采煤专业学习)
1992-1993年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3-1994年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小康矿、晓南矿矿长(1991—1993年在阜新矿业学院采矿工程系采矿工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4-1997年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副局长、党委常委(其间:1995—1997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7-1999年辽宁省抚顺矿务局局长、党委常委
1999-2000年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正厅级)
2000-2001年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1-2001年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局级干部
2001-2002年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2-2002年辽宁省铁岭市委常委,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2-2004年辽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厅级)
2004-2006年辽宁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6-2007年辽宁省阜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7-2010年辽宁省阜新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8—2008年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2012年辽宁省阜新市委书记
2012-2013年辽宁省铁岭市委书记
2013-2013年辽宁省政府副省长,铁岭市委书记
2013-2015年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2015-辽宁省政府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2015年2月2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潘利国同志为沈阳市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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