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出台《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14.12.2014  09:13

“罚没财物去哪儿”有了明确说法

市政府出台《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罚没财物充公”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可是,被执法机关罚没的财物将如何保管、处理,才能真正确保其缴存国库,而不是被个别人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2月9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下发执行,其中针对不同种类的罚没财物,均作出明确的处理规定。

  罚没物品处置有点“任性”

  “随着沈阳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机关罚没财物的数量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扩大、品种不断增多,罚没物品管理与处置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

  从罚没财物管理上看,由于各执法机关没有独立规范、功能完备的物品仓库,有些罚没物品露天存放,或者与易燃物品和其他杂物混放,存在不安全因素;有些机关罚没财物存放多年无人清理,自然损坏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由于现有规章制度不健全,罚没财物处置存在随意性,有的执法机关将罚没财物自行变价,有的长期不上缴国库,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