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法院千里执行索欠款
27.07.2015 17:30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代表说:“‘群众的事无小事’这句话用在清原县法院干警身上再合适不过。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
2014年以来,清原县法院全力妥善审理、执行涉企案件,积极护航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及时保全,防止财产转移。立案后,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第一时间对被告的财产或账户进行查封、冻结,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证原告胜诉后至少能够在查封财产的额度内得到清偿。二是穷尽程序,到庭执行。对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穷尽法律程序后,坚决适用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确保执行标的到位。同时,在收到被执行人交付的执行款后,及时通知企业领取执行款,确保企业及时回笼资金。三是依法谏言献策,减少类似纠纷。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从合同条款、合同履行等方面对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提醒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改进合同条款,改善经营管理,避免类似纠纷发生。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7.07.2015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