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就推进校企深度融合作出工作部署

15.06.2017  01:15

  省教育厅把校企联盟建设作为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效率的关键环节,由七个相关处室及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形成“七加一”常态合体工作模式,厅长办公会定期调度部署,摸清底数、解决问题、研究措施、推进工作。截至5月25日,共有46所高校牵头或参与组建25个校企联盟,联盟成员2457个,覆盖我省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的农林牧渔、卫生、装备制造、冶金、石化、法律、金融、文化艺术、教育等21个行业,初步建成以辽宁经济发展重点产业链为目标集成高中等学校人才链、创新链的校企联盟体系。

  6月9日,唐国华主持召开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听取校企联盟建设工作进展汇报,对下一步推进校企联盟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指出,高校对校企联盟建设的认识已发生根本性转变,由年初的不理解、不情愿、消极被动,到现在积极主动、争先恐后。联盟组建的数量已超过预期,进入到规范管理和推进联盟开展实质性工作阶段,工作重点也从推动组建联盟向促进校企深度融合转变。

  会议要求,要按产业划分和我省产业布局规范管理校企联盟。一是要对照产业目录逐项梳理,一个产业方向原则上只建立一个联盟,对重复组建的,要调整合并,建立高校间协同合作机制;对联盟尚未覆盖到的省重点产业领域,要加紧建设。二是要按产业建立规范、实用、可操作的考核指标,推动联盟牵头高校和参与高校做实工作。考核指标中应关注高校加入联盟的数量,具体学科、专业投入产业联盟的类型以及占高校总的学科、专业的比重;联盟内高校数量、各校投入产业联盟的具体学科、专业数量以及占全省同类学科、专业的比重,等等。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辽宁省校企联盟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了解校企联盟工作动态,各厅委领导、处长要定期登录查看、掌握每个校企联盟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导推进校企联盟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定期报告的数据指标,改进报告文本格式,调整层次结构,突出工作进展。要建立校企联盟工作评价办法。由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牵头负责,把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不仅要对联盟牵头高校、加入联盟的高校做出评价,而且要对厅内相关处室做出评价。通过考核评价,引导高校在联盟中做实事,促进高校间的合作,发挥协同倍增效应。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务实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科技发展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