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全省民族关系分析会

23.03.2015  13:09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国民族关系分析会精神,进一步掌握民族关系现状,对民族关系的特点和趋势做出科学研判,确保全省民族关系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3月19日至20日辽宁省民委在沈阳召开全省民族关系分析培训会。

会议邀请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为与会人员和省民委机关全体干部做专题讲座,就我国现阶段民族关系的状况特点及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协调民族关系提出相应对策和办法,为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来自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铁岭和葫芦岛市民委做了交流发言,与会同志就学习贯彻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对本地区民族关系现状进行评估,分析排查了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建议。

省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佐贤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关系总体形势良好,但是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的思想,要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对存在问题一定要有客观、理性、清醒的认识和把握。要按照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团结稳定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 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贫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发挥民族地区文化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旅游,加强对民族地区的人才支持,全面推进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二是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上下功夫。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实施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 三是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引导和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经营,依靠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并积极探索与流出地的沟通协作机制。 四是 在矛盾排查调处、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上下功夫。集中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和化解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争取把突发性的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