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沈阳举行

10.10.2017  02:34

  9月25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一行31人对我省12个市申报的2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9月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沈阳举行了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会议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佳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秦喆、省教育厅厅长唐国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燕玲出席会议。

  国家督学、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本次国检组组长徐梅在反馈意见时对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努力克服实际困难,加强“三个统筹”,推进“三个建设”,抓好“三个落实”,突出“三个关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今年接受国家评估验收的21个县(市、区)努力攻坚克难,采取有效举措,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均衡发展成果呈现新亮点。徐梅进一步指出,辽宁省坚持重点突破、引领发展,推动各地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坚持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和中考改革、加强学校管理三项重点,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切实施策、保障公平,通过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全面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提升教育社会满意度;创新督导机制、学校管理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本次督查,国检组在实地检查中分7组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1个县(市、区)1095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以及学生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国检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学校 195 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的意见。国检组在反馈督导检查意见时建议辽宁省要持续加大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强化教育督导推动;加快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程,不断加快“全面改薄”进程,深入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切实进行超前谋划;大力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建立健全补充机制,扎实推进交流轮岗,不断加强培养培训。

  

  省政府副秘书长秦喆代表辽宁省政府进行表态讲话时表示,国家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我们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切实整改。其中,对全省的一些共性问题,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应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推进;对各地的一些具体问题,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督促有关政府限期整改落实,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他着重强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努力攻坚克难,加强省级统筹部署,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切实实改薄弱、补短板,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确保2018年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夯实基础。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佳在总结中要求我省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义务教育一定要搞好,让孩子们受到好的教育”,“党和政府要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的重要指示。建议我省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注重“三个狠抓”即,狠抓问题整改,狠抓巩固提高,狠抓政府保障。相信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辽宁省全体人民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如期完成全省所有县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开创辽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新局面!

  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有关负责同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12个市、21个受检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同志160余人参加会议。

  (督导处 供稿)

刘宁当选辽宁省省长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教育厅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辽宁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在辽宁教育学院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