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2016、2017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培训

16.04.2018  19:35

  2018年3月18日,省发改委委托辽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辽宁大厦举办了“2016、2017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培训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处付永良处长、辽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发展处程永军处长,全省各市(大连除外)发改委环资气候处(科)长和北京卡本能源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智沣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参与全省重点排放企业碳核查的中标单位代表共计18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由程永军处长主持,付永良处长代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讲话,北京市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事业一部高级项目经理金雅宁讲师就“企业(电力、建材、有色、航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核查及编制监测计划”作了讲解,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应对气候变化部崔晓冬副部长就“企业(钢铁、石化、化工、造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核查及编制监测计划”作了讲解,辽宁省信息中心张丽霞工程师就“2013-2015年度我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注意事项”作了讲解。

  此次培训会的目的就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遴选出7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并委托这7家核查机构共同完成“2016、2017年度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和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工作任务,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核查审核工作科学合理、高效公正,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核查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规范了核查机构的现场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通过参加培训会,各核查机构都对国家此次碳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下一步,他们将进驻企业,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审核工作的通知》独立、客观、公证地开展核查活动,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省发展和改革委保质保量的提交相关核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