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竞赛第一次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2017  17:05

  各市体育局:

  根据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第一次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体育局根据《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及《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运动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各有关单位做好第一次报名工作。

  二、第一次报名将主要统计各市体育局参加的竞赛项目、各项目组别及参赛人数。请各市体育局结合附件表格有关内容和《规程总则》中有关各项目、各组别运动员的年龄规定,以及省运会青少年组各单项竞赛规程有关报名报项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将第一次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相关信息填报完整。

  三、各市体育局第一次报名填报的参赛项目、组别及人数等信息,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无故退出某项目或某组别竞赛,将取消其所在代表团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四、第一次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纸质版报名信息统计表须加盖公章,并由分管局领导签字后,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李纯志收);报名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件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纯志 佘 宇

  电 话:(024)23206886 23206165

  传 真:(024)2320688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 303室

  附件:

  1. 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有关报名、报项的相关规定

  2.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竞赛第一次报名信息统计表

  (此通知电子版可在省体育局官网“青少年体育”栏目下载,网址:www.lnsports.gov.cn)

关于对2016年全省各项目青少年竞赛成绩带入省运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省属各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辽宁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全省各项目青少年竞赛成绩带入统计结果在辽宁省体育局官网(www.体育局
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辅导)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辅导)班的通知20200423.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