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留15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14.01.2017  15:3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临时导游、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制作人员、印前处理人员等429项职业,取消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1月13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全省已累计取消了4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辽宁省已无地方自行设立的职业资格项目。辽宁暂保留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151项,其中准入类42项,水平评价类109项,全部为中央部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组织实施的。根据清单来看,教师岗位名列第一。

  去年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经过集中清理后,原580项的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共累计取消了429项。辽宁已无地方自行设立的职业资格项目,不允许各单位、协会等私自设定职业资格。下一步,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还将衔接互通,减少重复考证。辽宁暂保留的职业资格认定共151项。教师职业、注册消防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监理工程师、医生、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执业药师、专利代理人等列入“榜单”。省人社厅表示,上述保留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以省人社厅文件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未来,职业资格项目每十年还将进行一次动态调整,适应经济发展出现的新职业,在原有名单基础之上有增有减。

  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两类。准入类职业资格具有强制性质,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由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具有强制性,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