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培训班在沈阳开班

17.06.2017  01:55

  6月13日至14日上午,为期一天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培训班在沈阳开班,省教育厅副厅长花蕾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部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处长解汉林、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处副处长刘云昭出席培训会并分别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了政策解读,对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花蕾强调,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深化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释放高校办学活力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各高校要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规定》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内容,切实提高贯彻落实《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全力推动《规定》在我省高校的贯彻实施,促进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层次、新台阶。

  花蕾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认识到位、学习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学习贯彻落实方案,采取专家授课、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地学,实实在在地学。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分期分批对师生进行培训。要立足我省高校管理实际,全面审视和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学生管理制度,好的要继续坚持,不完善的要改进,情况变化的要调整。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全面了解、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做到熟知、遵守、践行。

  花蕾要求,各高校要健全学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生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宗旨意识,将学生管理、教育与服务紧密结合,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培育学生健康心理品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并教育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各高校要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学生工作队伍和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联合各方力量,形成全员育人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促进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新提升。

  培训会上,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和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分别就贯彻落实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做了经验介绍和引导性发言。

  全省各高校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部)负责同志参加了专题培训。

  (服务业高等教育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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