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公路春节期间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14.02.2018  19:24

  为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

  自2018年2月15日零时至2月21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应急保障运输车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白天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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