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卖了房“多”出3平他反悔

09.01.2015  12:24

  

  

  本报讯 首席记者白爽报道 一口价卖出一套回迁房,可房子盖好后,老翁发现房子的测算面积多了3.14平方米。他又开口向买房者索要1万元,否则拒绝配合过户,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沈阳的杜先生和60多岁的老翁李某是老邻居。 2010年5月,他们所住的平房动迁了,李某打算出售他名下一套96.47平方米的动迁房。恰好邻居杜先生有意购买,于是,二人通过沈阳一家房产中介,一口价以34.5万元成交。

  杜先生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当时,李某答应杜先生:“等下房证时,我一定好好配合你办更名过户。 ”

  可2013年房子建好快回迁时,经房屋面积测绘大队测量,李某卖的房子实际为99.61平方米,比他跟杜先生交易时的房屋面积多出了3.14平方米。李某得知此事后,觉得这房子自己卖赔了。

  此后,杜先生曾多次找到李某,请求他协助领房产证并配合更名过户。起先,李某先提出要2000元钱作为跑道费。杜先生给了跑道费,又车接车送,李某才勉强配合领取了房证。由于是回迁房,他们领回的房证仍写着李某的名字,杜先生又只好多次恳求李某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李某起先借口说没有时间,后来他又跟杜先生提了要求:“我卖的房子现在多了3.14平方米,想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那得再给我一万元!”

  无奈之下,杜先生将昔日的老邻居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因卖房时原告“一口价”出售房屋,且交易时双方并不知道房屋面积增加情况,对此项双方并无约定。为此,法院判决,被告李某配合杜先生办理该房产的更名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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