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取消和下放省卫生计生委9项行政审批项目

03.12.2014  18:13

2014年11月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25项。其中,涉及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取消6项,下放3项。

(一)取消6项

1.开展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批准

2.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和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审批

3.《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核发

4.特殊血型的血液从外省调配和因科研或者特殊需要而进行血液调配的审批

 5.血站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6.省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二)下放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3项

 1.省管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含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下放至沈阳市、大连市、锦州市、铁岭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2.省管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沈阳市、大连市、锦州市、铁岭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3.医疗广告发布审查下放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