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全面完成6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

18.11.2015  11:55



截止10月底,鞍山市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2万亩,超额完成年初计划6万亩任务指标。其中保土耕作0.12万亩,水保林1.34万亩,经济林果1.4万亩,封禁治理3.16万亩。

在没有省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为确保完成省今年的治理任务,不等不靠、积极筹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协调各部门关系,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道路。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治理方针。

3月初将治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要求各县(市)区以政府文件形式将治理任务分解到具体小流域,同时做好治理方案的制定。制定6月份,9月份、11月份三个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按节点提前完成。资金是工作的保障,为确保任务指标的完成,市、县水利部门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市水利局注重工程、植物和农业技术三大措施综合运用,全面规划,并出资9万元,制作封禁治理界碑500个,用于海城市东部山区和岫岩县封禁治理。海城市安排143万元水土流失费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台安县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民间资本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千山区经多方勾通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工程按时竣工验收。

经过努力,鞍山市2015年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景观效益,为今年全市农建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