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64.3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8.12.2014  05:03

  桓仁满族自治县向阳乡和平村二组江边西沟里的张斌家今年喜事连连:他家告别了封闭的山沟和破旧的房屋,搬进了移民扶贫小区,还开起了商店,生活完全变了样。同张斌家一样,桓仁县1049名生活在山沟里的村民也都喜迁新居。乡亲们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正是我省积极推进扶贫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6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移民搬迁3000户”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我省加强资源整合,增加扶贫投入,推进扶贫机制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实施精准扶贫。

  从2014年开始,省扶贫办将到户扶贫项目、移民扶贫项目、贫困劳动力培训项目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等专项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由各县依照相关要求自主确定扶持项目,逐步实现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

  以往扶贫政策、标准都由省里确定,县里根据政策、标准把贫困户往政策上套,但由于贫困户的情况千差万别,政策很难与贫困户实际完全匹配。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各县对贫困户进行摸底,根据贫困情况和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确定扶贫措施,制订扶贫项目库,保证了对贫困户的精准扶持。

  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扶贫办主任孙争民打开电脑,在抚顺市数字扶贫管理系统中,全镇1132户贫困户的家庭状况、收入、脱贫措施、帮扶时间、帮扶责任人、帮扶单位等信息一目了然。孙争民说,以往确定扶贫对象不够精准,确定后不进行动态跟踪,三五年登记情况也不变,有可能会出现扶贫项目、政策、资金用在了已脱贫人口身上,而新产生的贫困户有可能被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