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花10万办卡后承诺的免费洗浴没了

29.07.2016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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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酒店办理一张十万元会员卡,因为酒店擅改条款,取消会员的免费洗浴待遇,改为收取最低消费,引发纠纷。

昨日,省消协通报一起涉及预付款消费的典型案例,提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应擦亮眼睛。

2013年,消费者吴先生在营口市集餐饮、洗浴一身的某酒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内存金额十万元,当时经营者承诺,会员本人洗浴不收门票,另外再赠送一人免费洗浴。

2015年,该酒店张贴告示称,会员本人免费,若有他人一起洗浴,不再赠送一人的免费洗浴,须交付23元预付费用。当时吴先生虽然觉得不太合理,但是也勉强接受了。

今年4月,酒店又单方面告知,取消会员的免费洗浴待遇,改为收取最低消费。

对此,吴先生不能接受,找到酒店方面协商,要求退还卡内余额,但酒店以这是集团决定为由,坚持执行新的消费方式,双方沟通无果,吴先生向消协投诉。

经调解,酒店给出答复,吴先生若可以提供办卡时签订的合同书,可以退还卡内余额,吴先生提供了合同书,酒店退还卡内余额。

省消协表示,本案中,消费者吴先生和酒店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对吴先生和某酒店都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合同签订生效,酒店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酒店在未和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多次以酒店告示的方式更改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经营者以先前的收费标准造成企业利润下降为由擅自更改合同,违反了法律,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额度大、期限长的消费方式,注意留存合同书、发票等纸面证据,发生纠纷时,学会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