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业主起诉社区:“违法涨物业费”

19.03.2016  11:59

  万科花园新城业主:涨价决议过程多次违法社区拿出部分居民授权同意材料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虞禄洋)3月16日,沈阳万科花园新城业主诉社区委员会撤销小区物业费涨价合同一案,在辽宁省高法开庭再审。

  业主认为,社区决议过程中多次违法,而社区方当庭拿出了部分居民授权同意材料。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物业费上调业主不认同起诉维权

  原被告双方都认为《关于召开万科花园新城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并调整物业费标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通知》是该事件的一个引爆节点。

  万科社区委员会通知该小区业主,2013年7月13日~23日,社区召集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定续聘沈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继续为万科花园新城园区服务,并研究调整物业费……此后,该园区物业费由1元调整为1.5元。

  该园区业主胡立军认为,社区此举多有违法之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诉讼请求被驳回,二审终审再次驳回。胡立军向辽宁省高法要求再审此案。

  辽宁省高法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业主:社区决议过程多次违法

  3月16日的庭审上,胡立军拿出七点理由主张权益。其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申请人是园区的业主,有权利依法申请撤销业主大会的决定。”

  他认为,社区召开的业主大会没有经过20%业主提议,不合法。被告代行业委会职责没有经过园区半数业主书面授权同意,属于违法。

  同时,他表示,根据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新证据,2015年社区才向业主公布《万科社区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的通知》和《表决票式样》,说明被告在召开业主大会和代行业委会职责工作中程序违法。

  社区:为解燃眉之急却官司缠身

  社区委员会主任王可然在庭审时坦言,以上情况均发生在前任,她根据前任保留证据和街道要去积极应诉。

  王可然举证说,在有业主要求罢免上任业委会、新业委会重选未成形前,居民要求与物业续约,社区只好担起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责任。

  关于物业费涨价一事,确实考虑了物业的申请理由:“花园新城2000年入住以来,物价水平、能耗价格持续上涨,但物业费从未调整,以至于物业费收入远低于物业服务支出……”

  当日,社区方当庭拿出部分居民授权同意材料,法庭将择日核实该证据。

  万科:一定会按法律要求办事

  昨日,万科方面表示,万科不是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过,关系到万科花园新城小区的官司公司都会关心的,这符合公司致力于提供最好的物业服务理念。

  当问及如果业主胜诉致物业合同无效时将如何应对,万科方面表示公司有成熟的法律程序,一定会按法律要求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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