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能人”说帮他办沈阳中石油工作

22.01.2016  11:39

  无业人员林某自称“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以帮助他人办工作、办北京户口、承包工程为名,先后从三人手中骗取了90万元。1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案,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能人”时,一定要多加防范。

  60万没买来一份工作

  2012年11月,徐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林某。两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农业部北办公区办公楼三楼见了面,林某自称是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因为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又听说林某有能力帮着办到沈阳中石油工作,徐先生就信以为真了。

  林某说得给办事儿的人拿60万元好处费。2013年1月27日,林某打来电话让徐先生把钱汇过去。随即,徐先生在沈河区新宁街家中,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林某提供的果某账户里汇了60万元。汇完钱,徐先生就在家中等信儿,可左等右等也没有信儿。徐先生多次找到林某,林某都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徐先生发现上当受骗,多次找到林某让其把钱退还回来,林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

  “能人”骗了90万被判刑

  不仅不还钱,林某还继续以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的身份四处行骗。2013年12月期间,林某以有能力帮刘先生女儿办理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的事业编编制工作并解决北京户口为由,分两次骗取刘先生共计20万元。

  2013年9月11日,林某在未取得辽宁省大石桥市虎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发包权的情况下,以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的名义与刘某代表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将该工程发包给该公司为由,骗取刘某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

  2014年3月,林某被沈河警方抓捕归案。经审,林某根本不是全国三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曾因合同诈骗被判十四年有期徒刑。案发后,林某的家属将其骗取刘先生的20万元返还给刘先生。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其退赔徐先生、刘某钱款。

  林某上诉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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