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名犯罪嫌疑人大风天电焊作业引大火被批捕

12.05.2016  09:12

  大风天雇人冒险电焊作业知道容易引发火灾,特意准备了风力灭火机和灭火器,尽管百般小心可结果仍引发山火,1200多军警民奋力扑救7小时才将其彻底 扑灭,大火烧毁了很多树木,造成损失惨重。

  昨日,记者获悉,造成辽宁葫芦岛夹山火灾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兴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月8日9时许,辽宁葫芦岛市夹山发生火灾,现场11支专业扑火队伍220余人、驻葫部队官兵1000余人参与救援,直至下午4时许,大火被扑灭。此次火灾引起了 社会广泛关注,很多人发微信、刷微博,而且都附上了照片和视频。有一张照片显示,在一家中石化加油站附近,火光冲天,山火正在蔓延,直接威胁着该加油 站。一时间葫芦岛发生山火的相关新闻刷爆朋友圈,央视新闻也曾对此播发报道。

  此次山火发生后,为保证救火需要和防止意外发生,有关部门曾在当天上午10时30分对葫芦岛市龙湾大街通往兴城市南沿路和滨海公路一段实行了临时交 通管制,直到当日17时40分交通管制才解除。

  那么火灾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原来,引发此次火灾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周某、杨某和柴某,他们还原了当天情形。4月8日当天,周某雇用杨某和柴 某到夹山滑雪场附近进行电焊作业。由于当天风很大,周某三人意识到这样的天气很容易在作业期间引起火灾,三人为此还专门准备了风力灭火机和灭火器放在 一旁,想着这下肯定是万无一失。可想不到的事情就在一瞬间突然发生,正当他们在使用打磨机作业时,飞溅出去的火星引燃了附近的干草,三人赶紧用身边的 设备进行灭火。可是风实在是太大,而且风向不定,火势就这么一发不可收拾。谈到此次火灾,坐在铁窗里的周某说连肠子都悔青了:“当时心存侥幸,没想过 事情能这么严重,给我的家庭和社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影响,我后老悔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再野外用火。

  兴城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丁剑锋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失火罪刑期最高可达七年,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 代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野外用火,以免发生火灾后悔之晚矣。

  此次火灾后不久,辽宁葫芦岛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六个严禁,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为禁火期限,禁火期内严 禁野外用火。违反通告规定者,由相关主管部门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分别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