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意见》 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05.06.2015  20:07

  近日,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促进农业生产、补偿农业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推动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适度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农业保险创新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在全省建立起发展规范、覆盖广泛、产品丰富、保障到位、服务优良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大田作物保险面积力争达到4300万亩以上,覆盖率85%以上。全省日光温室保险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延长米以上,年均增长10%。2015年,全省大田作物保险面积力争达到3600万亩,日光温室保险面积达到600万延长米,食用菌保险试点规模达到5000万段。

  《意见》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