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卖新车必须随车带合格证

23.06.2017  14:30

  下月起卖新车必须随车带合格证

  经销商不得限定汽车配件、金融、保险等提供商和服务商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胡海林报道 消费者购买新车,却因为经销商提前抵押汽车合格证融资等迟迟拿不到合格证无法上车牌照,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以后这种情况有望解决。

  将于7月1日实施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新车交付时必须同时交付合格证,方便消费者尽快办理注册登记,这意味着销售商腾挪合格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约。

  交车时必须要有合格证

  据业内透露,许多4S店在卖新车之前会把合格证抵押给银行,等车子卖出去了,再撤消抵押取回合格证给消费者,所以不时出现消费者付完款提完车却迟迟拿不到合格证的纠纷,有的因销售商资金链出现问题,甚至长时间无法提供合格证。

  今年3月9日,沈阳市消协发布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报告,消费者购车时遇到虚假宣传、信息不实的比例为19.2%,加价购车的比例是13.3%,10%的消费者遭遇抵押汽车合格证延迟交车问题。

  省消协公布的2016年十大侵权案例显示,2016年末发生了100多位消费者集中投诉沈阳某汽车销售公司的案例,这些消费者购车后数月均拿不到汽车合格证,导致他们长时间无法办理汽车牌照。仅当年,省消协受理的此类投诉就达到244件。

  此次,《办法》 明确消费者提车时需随车附带合格证,如果商家不能提供合格证,消费者可据此撤消购买合同或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除了4S店还可以去超市买车

  长时间以来,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模式只有4S店一条渠道,即由汽车生产厂家主导构建起来的传统品牌授权模式,消费者甚至受限跨大区域购买汽车。

  而新《办法》的一个亮点就是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这也是汽车流通领域一直备受诟病的制度。《办法》要求,不再强制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为打破品牌垄断、充分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业内专家认为,新规将使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不过,在沈阳某品牌4S店罗姓经理看来,即使有新的商家涉足汽车销售领域,但货源仍会受到生产厂家的掣肘,取消品牌授权阻力不低,因而短期内,经销商和整车厂的关系将维持不变。新的厂、商关系形成需要时间,同时也提醒传统4S店需转型升级。

  警惕捆绑销售陷阱

  在汽车销售领域,保险、车饰、代办牌照、加价提车等搭售之风盛行,让消费者苦恼不已。7月1日后,消费者可以理直气壮不再忍受这样的刁难了。

  沈阳市消协3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消费者购买汽车时遭遇强制保险的比例高达57.5%,捆绑销售的消费者比例达到43.8%,成为消费者最不满意的两项。

  《办法》规定,经销商不得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这也就是说,以后不可以强制在4S店买保险了。一些经销商常以车辆稀缺等理由故意抬高价格,让消费者在买与不买之间纠结,但之后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了,新规要求不得随意加价。

  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遇到经销商有优惠活动、降价时,要注意对方是否还伴随着捆绑保险、上牌、金融等服务。避免表面上汽车降价,但被经销商以代上保险、代办注册登记“包牌”等赚足差价,弥补表面上小折扣、优惠等“馅饼”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