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大连市内身份证能跨区办了

29.09.2017  17:02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警方在前期开展一系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为市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开通市内跨区办理身份证业务,实现“一口受理、全市通办”的工作目标。

  据悉,此项业务开通后,全国各省市、辽宁省内各市、本市各区市县户籍居民,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任意派出所就近办理申请丢失补证、损坏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三种业务。申请手续统一调整为持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中的任意一种证件即可。制证时限为60天,发证方式为本人核验指纹领取。

  据了解,去年10月起,我市警方已在省内率先开通全国跨省、省内跨市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截至目前,已累计受理申请制发异地身份证近7万余张。本市户籍居民每年办理丢失补证20余万张、有效期满换证20余万张,占全市每年办证总量的80%。

  我市警方特别强调,临时身份证在此跨区办理身份证业务当中,不能异地办理,临时证必须在本人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我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有办理户口、身份证业务问题、查询身份证制作进度、预约周末办证等,可关注新浪官方微博@大连户口身份证,进行相关咨询。

  孙颢源 记者毕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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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一口(异地)受理业务解读

  受理范围

  1.全国各省市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台地区居民);

  2.辽宁省内各地市户籍居民;

  3.大连市各区、市、县户籍居民;

   受理地点

  我市全部户籍派出所

   受理种类

  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在有效期内的大连市居住证;

  3.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备注: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件原件即可,不需要同时提供两个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证件必需在有效期内,必需符合公安部标准。

  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身份证(旧证)。

  不受居住证登记地址或学校所在地限制。申请人须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或工作单位信息。

  辽宁省统一为现场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不能穿着浅色或荧光色服装;头发需为本色,不能遮挡五官特征;不能佩戴有镜片眼镜或隐形眼镜。

  发证方式

  申请人本人持申请办证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和领取凭证,核验指纹领取新身份证。办理换证业务的,领取新身份证时须依法交回原身份证(旧证)。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制证时限

  凡不在本人户籍地申请办证,均属于异地证,自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不予受理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5.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其他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备注:以上五种情形,受理窗口民警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并通知申请人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记者毕重伟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孙颢源 毕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