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如有一方不在场 社区有权拒开“居住证明”

14.02.2015  09:54

  “去法院立案要开居住证明,可被告不在场,原告就来被告社区要求开证明,这难题咋解决?”市人大代表、于洪区城东湖街道阳光100社区书记宋翠玲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原告要立案需要被告方的居住证明,可被告方不在场,社区无权开具,为此发生不少摩擦。怎么解决这一矛盾?法院工作人员给出了答案。

  宋翠玲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居住证明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社区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私自开具。“前段时间,有对夫妻闹离婚,男方住外社区,女方住我们社区。男方要去法院起诉,非说要立案就要开具女方的居住证明,可女方不在场。”宋翠玲说,社区没有开具,为此引来不小风波。

  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原告起诉,若法院受理立案,则会根据需要自行调取原被告双方的居住证明,无需双方提供。如遇到原被告双方有一方不在场的情况,社区有权拒绝开具证明,保护公民隐私。“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现场拨打任何一级法院的咨询电话,就可以查询到是否需要开具证明、如何开具证明等。”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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