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不见面审批” 发证不超两个工作日

20.09.2017  06:44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孙明鑫)9月19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批复9项辽宁自贸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支持辽宁自贸区打造知名品牌示范区、支持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服务示范、标准化改革、支持建立为辽宁自贸区服务的国家质检中心等。这些支持政策将于近期落地实施。

  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内容,将在沈阳、大连、营口及辽宁自贸区试行“先证后核”,简化省级生产许可审批改革,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实施电子化和无纸化网上申报、实行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实现“不见面审批”。简化程序后,发证时间将由原来法定的75个工作日缩减为不超过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