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乘电梯溜梯 物业:“没问题”

15.08.2016  22:13

  王楠(化名)被医护人员搀扶上救护车。记者佟利德摄

  

  电梯刚维修完,业主就乘坐电梯,结果,电梯从4层滑至1层。对此,物业却表示该电梯“没问题”。为此,业主提出质疑:电梯出事谁之责?

   惊魂:

  电梯突然溜梯业主受惊吓

  “我坐电梯回家,升到4层时,电梯突然下坠,感觉身体也随之下落,幸好到1层时停下了。”王楠(化名)今年34岁,家住鞍山市铁西区幸福大道小区6#楼2单元14层。王楠介绍,8月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自己下班回家,乘电梯升至4层时,电梯突然发生溜梯。

  “电梯溜梯时,我下意识地倚住电梯壁,后来就听见‘咕咚’一声,电梯滑到了1层。”王楠回忆,电梯滑至1层时,自己感觉身体猛然下坠,但没有摔倒,此外,自己感觉有些头晕、胸闷、四肢麻木,身体还有些发抖。

  王楠回忆,电梯到达1层后,电梯门并没有正常打开,自己有些害怕,于是猛按电梯内的求救铃,大约过了1分钟后,电梯门总算打开了,自己才从电梯里出来,瘫坐在电梯口。

   物业:

  电梯没问题已恢复使用

  8月11日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幸福大道小区时,120已赶到现场,医护人员搀扶着王楠上了救护车,物业工作人员也随王楠一起到医院看病。

  记者进入2单元,只有1部电梯,已经关停。一名在现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部电梯在一周前就因“主板烧了”发生故障关停,维保公司一直在联系厂家更换主板。这名工作人员称,就在王楠出事前,维保人员刚给电梯更换了主板,电梯恢复使用,没想到王楠乘坐时却出事了。

  记者采访时,电梯维保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对于电梯是否出现故障,因何发生滑梯,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另一名维保人员检查后才能得出结论。

  8月12日上午10时许,记者拨打幸福大道小区物业电话,一位男士自称是物业唐经理,他表示,维保人员已经检查,电梯没问题,已恢复使用。此外,唐经理表示,王楠乘电梯前有业主坐过该电梯,并未出事,因为电梯内没有监控,唐经理对王楠的说法表示质疑。

  业主质疑:

  电梯出事谁之责?

  这部电梯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故障了。”王楠介绍,自己一家于2011年入住,在入住当年,这部电梯就曾发生故障,此后,在自己的记忆中,这部电梯每年都要发生几次故障。“今年这部电梯就两三次出病。”王楠称,前不久,这部电梯发生故障,有邻居称乘坐电梯时发生溜梯,从十几层滑至七八层,幸好没发生危险。

  王楠一家居住的高层住宅共有25层,1至3层为网点,4层以上为住宅。有居民介绍,2单元唯一一部电梯关停后,楼层低的居民只好爬楼梯,楼层高的居民则需乘坐该楼1单元的电梯到达16层,然后再通过消防通道走到2单元,再爬楼梯回家。对于这部令人忧心的电梯,王楠和邻居们都提出质疑:一旦电梯出事,给业主造成危险,责任该由谁来负?

   律师说法:

  物业应尽安保责任

  如果业主因电梯故障造成人身伤害,应该由谁来负责呢?对此,本报专家、辽宁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彦成认为:首先,在保修期内,电梯发生故障造成伤害的,应由开发商和电梯生产商共同承担责任;其次,有电梯维保公司的,要看维保公司是否尽到维保责任,如果电梯因维保公司失职发生故障造成意外伤害的,维保公司应负主要责任;最后,对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应尽安全管理保障责任,如果物业没有尽责,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记者佟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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