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把“四关” 遏制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

19.07.2016  21:46

  7月18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出台《辽宁省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明确要严把“四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

  严把隐患排查关。抓住泄漏、火灾、爆炸等致灾因素,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重视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排查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可能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严打非法违法小炼油、小化工以及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窝点、场所,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严把风险治理关。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分级管控、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涉及光气、液氯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总局13号公告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督促企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方式进行安全评估;继续推动18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及74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同时,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严把应急处置关。要针对地区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及时评估和修订,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行企业应急处置方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

  严把防控体系关。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严格落实我省烟花爆竹产业政策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保持全省批发企业现有设点布局不变,数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