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党政纪处分2370人

18.12.2015  10:00

  群众利益无小事。辽宁省纪委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十八大以来,连续三年开展了严查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百姓的呼声。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5558个,筛选典型案件2611件,集中查办,调查结案2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7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52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高位推进 层层传导压力

  “蝇贪”成群,其害如“

  2013年以来,辽宁省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中惠农资金问题超过20%,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以及土地征收问题超过10%。其中,村干部贪占、私分、挪用惠农资金等已成为损害群众利益的最突出问题。

  “要集中排查、解决、督办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要坚持不懈推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对这项工作专门作出部署。2013年以来,省纪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选准抓手,先后率领由省纪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全省14个市开展调研督办,并筛选413件典型问题由委领导直接督办。

  “没想到,挺意外的”,大连金州新区后石村的村民谈到,“反映的问题得到省纪委领导的过问,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的决心。

  省纪委“一抓到底”督办群众身边腐败案件,释放了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消除不作为、乱作为的“空档空挂”,倒逼基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2015年6月一天,抚顺市清原县纪委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问题专项行动热线电话接到了群众举报,县纪委快查快办,组成调查组进行“突击审计”。在挪用、违规出借以及侵占公款2000余万元的大额现金短库的证据面前,3名基层干部低下了头。在纪律审查后,三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