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抓作风

24.05.2015  05:58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抓作风

———六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暨省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

  省委提出“八个带头、八个自觉”,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做正风肃纪的表率。八项规定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检验着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领导班子务必要一以贯之抓落实,驰而不息地抓作风。

  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地抓作风,须有发自内心的认同。八项规定既是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基本要求、刚性约束,更是对广大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各级干部深化内心认同,强化正向价值,就能增强执行八项规定的主动意识,由外在约束变成一种内在习惯、一种内心自觉。

  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地抓作风,须坚持示范效应。践行八项规定,中央领导已经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我们必须把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一抓到底,执行到位。全省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就会产生“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感染力,“上行而下效”的执行力,“引领风气”的带动力,形成一级带一级的传递效应。也唯有各级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时时处处自觉执行八项规定,久而久之,让习惯成自然,方能带动全省上下持续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地抓作风,须一把尺子量到底。总体上,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八项规定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步、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少数干部心中有“小九九”,盼着紧绷的弦能松一松,好让自己舒服一些、自在一些;个别单位和个人顶风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万事严中取,“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对这些问题,绝不能等闲视之,在作风建设上,各级干部应有大担当、大情怀,不能有“小算盘”、小机巧。执行纪律和规定,就是要认真、较真,绝不能留“后门”,搞“例外”,开“天窗”,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连根拔”的劲头,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执纪到底,确保改进作风力度不减,不留隐患。

  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地抓作风,须严防不良风气反弹。抓作风、改作风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纠风正纪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切忌不能陷入“抓一抓、放一放,再抓、再放”的恶性循环。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长期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对于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隐性”、“变种”问题,针对明改暗不改、消极应付的现象,各级领导班子要及时制定对策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露头就抓、反弹就打、强化威慑、持续用力,使党的作风全面得到好转。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以八项规定铸就干部作风新常态须久久为功,既要有“路遥知马力”的清醒自觉,更要有“千磨万击还坚劲”的勇毅笃行。唯其如此,各级领导班子才能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带领辽宁人民切实肩负起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