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严格规范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审核工作

11.10.2017  00:43

近日经省纪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施行。

今年以来,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已经出具干部党风廉洁审核意见10份。为了规范驻局纪检组履行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审核工作,维护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在认真总结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审核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暂行办法》,广泛征求了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纪检组多次讨论修改。

暂行办法》明确了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审核原则、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意见、审核程序、审核意见格式、审核档案、审核纪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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