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辽宁29个厅官涉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

29.01.2016  15:23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经淼报道去年我省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人员221人,其中副省级2人、厅局级29人。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所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上述内容。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342人

  我省去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342人,提起公诉43630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252人,起诉2046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犯罪嫌疑人7471人,起诉9641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014人,起诉5403人;批准逮捕走私、内幕交易、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电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30人,起诉2835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37人,起诉657人;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224人,起诉914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93人,起诉562人。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77件

  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77件,233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亿元;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155件,占立案总数的73.2%;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人员221人,其中副省级2人、厅局级29人,厅局级以上要案人数同比增加70.6%。

  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38件705人。

  立案查办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45件1115人。针对发生在基层扶贫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雁过拔毛”等严重问题,依法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乡、镇、村等基层国家工作人员261人。

  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47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追回境外在逃人员15名、境内在逃人员73名,高检院挂牌督办的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追回。

  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活动,对19名检察人员给予党纪、检纪处分。

  依法审查特赦案件955件

  去年省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2件,撤案114件,决定追加逮捕371人,追加起诉33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84件次,提出刑事抗诉329件。

  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123人。

  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力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建议224件。积极开展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依法审查特赦案件955件,提出不同意特赦的意见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