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我省将完成193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28.03.2016  11:04

  3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公布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路线图:到2017年底,将完成全省193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去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按照中央部署,我省对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实地调研,制订了《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导向,把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全省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守住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两条底线;加快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机制等三大机制。

  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193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2020年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长300万立方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管理体制全面创新,林场数量减少10%以上,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0%,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转变国有林场管理方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国有林场整合重组,对同一县域内林场数量多、经营规模小、分布零散的,要尽量进行兼并重组,形成规模经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推动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于改革中涉及的林场职工利益,《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原则,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将通过购买服务、林业特色产业、转岗就业等措施妥善安置,确保工作有保障,不下岗不待业,收入不降低,逐步过渡到退休进入社保。采用5年内只退不进政策,自然减退人员。

  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加大社保资金筹措力度,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的参保和续保问题。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没有进入社保的,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要一次性解决;已参加企业社保的,与事业单位不在一个平台的这次也将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