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委办局晒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06.07.2015  01:01

      各区、县(市)、开发区出台了本地区《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以属地政府名义与区各相关部门签订了蓝天行动责任状。市环保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加强预拌和沥青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告》,并正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出台政府规章,同时起草了《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等三大类13个办法。市建委印发了《沈阳市建筑工地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对区、县(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绩效考核办法,组成7个检查考核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检查和绩效考核。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房产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城建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沈阳燃气集团也结合本职工作,各自采取措施、出台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蓝天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