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33个部门协作联动扫黑除恶

02.05.2018  19:2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以来,鞍山市行动迅速,在全省率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体化办公室,通过采取细化任务责任、建立举报线索备案流转和核查反馈制度等举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并依法查处涉案“保护伞”,百姓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鞍山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33个相关部门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成立实体化办公室——市扫黑办,从公安、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委抽调5名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制定月报送、季通报和工作例会等制度,在各级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之间搭建案件办理和线索移交“绿色通道”,实施案前会商、案中联办、案后会诊,积极协调多部门综合治理、联动打击。

  为了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更加精准化,鞍山围绕中央、省委确定的十类涉黑涉恶重点案件,汇总梳理了《重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表象排查清单》,将打击重点明确为具体线索表象48项,分别落实到10个县(市)区、开发区和33个主体部门,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并在市纪委、市公安局分别设立了线索举报电话。全市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建设考评,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党委绩效考核,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说明书》,层层压实责任。

  鞍山还建立起举报线索备案流转和核查反馈制度,通过实行受理部门、扫黑办和承办单位“三方备案”以及向排查线索方反馈、向案件流转方反馈、向举报群众反馈“三向反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同时,鞍山市公安局在保障专项斗争经费的基础上,专门列支用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奖励,首批排查梳理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已逐一建档立册,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