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
06.12.2014 11:02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这一决定,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没有禁区的原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信念,深得党心、深得民心。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目前公布的事实来看,周永康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泄露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为恶劣。党中央果断决策,对周永康进行立案审查和严肃处理,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党的纪律的坚决捍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
党与腐败水火不容。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持不懈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割除腐败毒瘤,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对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 “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我们要通过查处周永康严重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不变,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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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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