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

09.08.2018  15:44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辽宁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杏林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杏林工程”)。

  未来5年,我省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举措,以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搭建不同层级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为重点,培养十名中医药领军人才,百名中医药优秀人才,千名中医药骨干人才。

  杏林工程实施始终贯穿“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及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重视中医药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鼓励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二是坚持实践锻炼。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医疗、科研、教育等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充分依托相关项目、平台载体培养人才。注重把握中医药学实践性强的特点,鼓励引导人才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三是坚持统筹协作。注重医教协同、科教融合,统筹推进医疗、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同步实施。以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四是坚持机制创新。在人才遴选、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机制,为其成才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通过选拔,培养十名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设立传承工作室或开展临床重点学(专)科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建设各类优秀传承或创新团队,搭建研究平台、组建研究团队,推荐担任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机构)、重大项目负责人。使其具备冲击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国医大师等国家高端人才的能力。

  通过选拔,培养百名中医药优秀人才。通过经典研修、跟师学习及自主实践、自主选题研究等,使其具备冲击国家中医药优秀人才的能力。

  通过选拔,培养千名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采取省级专科骨干培训,依托国家、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开展师承培养等方式。使其在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等专业领域培养具有一定传承创新能力的骨干人才。

  通过实施杏林工程,着力构建骨干人才、优秀人才、领军人才有机衔接,老、中、青各有侧重的中医药人才队伍。着力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人才缺乏、创新不够及继承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获得感。